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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学籍异动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06-02点击数:来源: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适用范围:适用于研究生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重新入学休学复学退学、转导师、结业、结业转毕业等共八类学籍异动。

适用对象:(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籍研究生;(2)不在籍研究生中仅限往年结业的研究生办理结业转毕业;(3)仅限研究生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重新入学。

二、学籍异动申请所需材料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2、各类异动应单独准备的材料

(1)保留入学资格

经校医院诊断身体条件不便或患有疾病,短期可治愈,暂不宜在校学习的,及已怀孕或于入学前分娩、从报到之日起仍需休产假一个月以上的,应有二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定向就业研究生,根据定向单位要求,需要先到定向单位入职的,应有单位同意函;

为增加社会实践、学科(专业)实践经验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的,应有情况说明(陈述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因及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个人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应有入伍相关材料。

(2)保留入学资格重新入学

因病或因孕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应有二甲以上医院诊断结果为合格的证明;

(3)休学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宜在校学习的,应有二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创业需要休学的,应有相关证明材料;因其它个人原因或特殊原因的,应有相关情况说明,必要时附相关材料;

(4)复学

因病或因孕休学的,应有二甲以上医院诊断结果为合格的证明;

创业休学的研究生复学,应提供创业期间相关成果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退学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应有二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因其它个人原因或特殊原因的,应有相关情况说明,必要时附相关材料;

3、必要时应附其他证明材料。

三、详细办理流程

1、【所有异动类别适用】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按填表要求如实填写并打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详细写明申请理由,本人签字,并根据具体业务要求附相关材料。

2.1、【所有异动类别适用(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重新入学的研究生新生还未确定导师,可以跳过此步骤)】导师了解情况、审核、签署意见或情况说明(勿用签名章)。

2.2、【适用于转导师】拟转入导师了解情况、审核、签署意见或情况说明(勿用签名章)。

3.1、【所有异动类别适用】研究生辅导员签署意见。

3.2、【适用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所有异动类别适用】研究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对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后受理申请材料,并予以登记。申请表及材料不规范、不完整、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5、【所有异动类别适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报学院分管书记、分管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6.1、【所有异动类别适用】培养单位在申请表加盖公章。

6.2、【所有异动类别适用】培养单位将申请表报送研究生处。

7.1、【所有异动类别适用】研究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未按规定递交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将相关情况反馈培养单位并终止受理,所交材料原则上概不退还;对审查无误的申请,进行审批。非特殊情况下研究生处审查、审批的时间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内。

7.2、【所有异动类别适用】研究生处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情况反馈培养单位并终止受理,所交材料原则上概不退还;研究生处审批通过后,申请结果即日生效。研究生处负责变更或备案研究生的相关学籍信息或学籍状态。

8.1、【适用于退学】研究生处告知培养单位审批结果,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于研究生处培养科领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退学离校清单》、研究生装档案的相关材料、研究生退学文件,并通知研究生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自批准之日起一周)到学校各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凭办理完成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离校清单》去培养单位办理离校。

8.2、【适用于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重新入学、休学、复学、退学、转导师】研究生处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与材料检查无误后,学籍异动办理结束。

四、其他说明

1、培养单位收到研究生的学籍异动申请后,应对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规范性(是否按要求填表及提交材料)、完整性(申请表无空缺项,即研究生基本信息、相关意见、签字、日期、盖章等不得为空)与真实性进行严格检查。

2、非特殊情况下培养单位审查、审批的时间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内。

3、培养单位应及时负责督促申请已获批准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异动手续。

 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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