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1级研究生申请的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项目结题需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项目负责人第二)的核心(及其以上)期刊论文正刊发表(或录用);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项目负责人第二)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不含软件著作权)授权;
3、项目负责人作为会议论文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项目负责人第二)参加国内高水平会议并作会议报告。
注: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机械、管理科学与工程只能选(1)或(2)作为结题要求;翻译可以选(1)、(2)、(3)中任意一项作为结题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本学院负责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生按照项目结题要求(附件2)提供相应材料完成结题工作,并在科研项目计划列表(附件1)中填写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和结题形式。
请负责相关工作的老师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各单位研究生结题相应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219办公室曹老师处,联系电话:0838-5183032。
逾期未结题视为该项目未完成,研究生处将暂停未完成项目的指导教师名下所有研究生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格1年,并酌情扣减所在培养单位下一轮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指标,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计划列表
附件2: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附件3:结题报告书
附件4:学术会议报告登记表
研究生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