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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知
关于做好研究生2023年绿色通道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点击数: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为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和准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报到后可以缓交学费和住宿费。为了做好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现将相关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银行包含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银行,回执单的形式分为纸质回执和电子回执。

1.请统一将纸质回执中和电子回执的校验回执码或者二维码编码填写到《2023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表》(校验码位置参见附件3),请务必将研究生的回执码或编码填写正确。

2.请有纸质回执单的研究生在纸质回执单右上角填写本人学号后交至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收集后提交。

3.请各单位于9月8日前将填写完成的《2023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表》纸质材料和收集的纸质回执单交至研究生处思政科219办公室;(填写完成的回执表电子表格通过OA发送给研究生处思政科曹老师)

4.需要盖章等处理的个别学生请自行到行政楼研究生处思政科219办公室办理。

5.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且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请将校验回执码提交给教学秘书或者辅导员,研究生有纸质回执单需要提交的,返校后立即将纸质回执单交给研究生处。

6.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登记生源地贷款时注意:没有回执码的研究生请在回执表中备注一栏进行说明,因特殊原因没有返校且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也在备注一栏进行说明。

二、校园地贷款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可申请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办理条件和办理手续另行通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需要办理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填写《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于9月8日前将《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电子表格通过OA发给研究生处思政科曹老师。

 

附件: 1、2023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表

      2、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

      3、校验码位置示例

 

研究生处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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