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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点击数: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2年我校“交通运输工程”按一级学科授权点招生,同时根据国务院学科评议组要求设置相应“研究生核心课程”,为保证我校研究生教育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全面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有培养方案范围与时间节点要求

1修订培养方案范围

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范围为全校2022年招生的所有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原则上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进行。

修订学科(类别)培养方案责任单位如表1所示:

1 原有学位点培养方案与责任单位

学科(类别)

负责单位

协同单位

类型

交通运输工程

空管学院

飞行技术学院

学术学位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航空工程学院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学术学位

安全科学与工程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管理科学与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术学位

翻译

外国语学院


专业学位

机械(航空工程)

航空工程学院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专业学位

交通运输(航空交通运输)

飞行技术学院

空管学院、机场学院、计算机学院、安工学院、科研基地

专业学位

2)时间节点要求

2022430之前,完成本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提交研究生处,如有新增课程,需要提供新增课程的详细课程大纲

二、制订新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范围与时间节点要求

1制定新点范围

新学位授权点制订的培养方案范围与责任单位如表2所示,原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按领域设置培养方案。

2 新增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与责任单位

学科(类别)

负责单位

协同单位

类型

大气科学

航空气象学院

/

学术学位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航空气象学院

/

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

/

专业学位

能源动力(清洁能源技术)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

/

专业学位

能源动力(电气工程)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人工智能)

计算机学院

/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网络与空间安全)

计算机学院

/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学院

/

专业学位

体育

航空安全保卫学院

/

专业学位

应用心理学

飞行技术学院

/

专业学位

2时间节点要求

1.2022710前,新学位授权点各责任单位完成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2.2022年暑假期间各责任单位完成培养方案的研讨和评审工作,并于2022930前将经过校外专家审定的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处。

3.2022年底,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作用,精心组织,高起点、高质量完成本次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

2.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由各一级学科(类别)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3.各培养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和校外专家学者的意见,组织包括学科建设负责人、导师代表、校外专家、企业导师等相关专家进行研讨,形成各学科(类别)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处。各学科新制订的培养方案至少有2位本学科知名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至少有1位行业企业知名专家意见。

4.培养方案的具体编写要求见《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修订)指导意见》(附件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要求及模板》(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要求及模板》(附件3)。

四、格式要求

培养方案中一级标题用小四宋体加黑1.5倍行距,内容小四宋体1.5倍行距,课程表格宋体小五单倍行距。

五、其他

1.各培养方案中无需设置“科技论文写作”“文献检索”“学术规范”这三类通识课程,上述课程现在都融入到“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中,采用网上在线课程的形式对全校学生开放与考核。

2.为充分利用现有课程教学资源,集中精力打造具有民航特色的优秀研究生课程,请同时设置学硕与专硕学位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优化制定本学位点的学硕与专硕课程,统一相近课程,便于集中教学力量进行课程开发与教学团队建设。

 

附件1: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修订)指导意见

附件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要求及模板

附件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要求及模板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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