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同学们:
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近期我校将开展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时间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1.请各单位领导务必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需要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10月18日以前加入“中飞院校园地助学贷款联络群”QQ群(群号:290124190)。申请入群时请务必添加备注:姓名+学院+年级+专业。
2.2021年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与贷款学生仅签订了1年贷款合同,放款金额也仅有1年额度。如2021年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继续贷款,应向中国银行再次提出申请。
3.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学生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借记卡(需提前办理并激活卡,卡里面要有余额)。
3.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四、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申请流程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的相关要求,经学校与中国银行协商,我校研究生贷款额度为13000元。2020年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每年可以申请贷款4000元用于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学生通过手机APP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
3.中国银行审批贷款。
4.学生签署合同。
5.学校确认学生到校报到情况。
6.银行放款。
详细申请流程,由中国银行解释。
五、国家助学贷款放款及还款方式
1.国家助学贷款全部金额先按照学费+住宿费金额放款至学校账户,用于交纳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将放款至学生本人账户,用于生活费。
2.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毕业的次月(每年8月份)进入还款期,还款金额为贷款总金额及利息。
3.还款方式及注意事项可联系中国银行广汉支行咨询。
4.在校期间,有休学、退学、服兵役等原因需中止贷款的,应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5.如未按照规定进行还款,将产生违约记录并影响个人征信。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12:00前将《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审核表》(附件1)电子表格通过OA系统,经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发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科曹老师处,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处汇总材料后将及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研究生处思政科联系电话:0838-518303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38-5183934、5183935
中国银行广汉支行联系电话:0838-5302644
研究生处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