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学业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1级研究生参评对象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优秀干部奖学金:担任研究生会或研究生培养单位两年及以上的干部
二、名额和奖励标准
1、学业奖学金设立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为该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0%、30%、30%、30%;奖励标准为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具体名额详见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4)。
2、优秀干部奖学金名额和标准按照奖学金文件执行。
三、评选程序
1、学业奖学金评选
1.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连同证明材料等及时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申报与初步评选。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0月14日之前把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报告、汇总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提交给研究生处政治思想教育与管理科曹老师。评审报告包括反映培养单位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及评审结果等情况,汇总名单请按年级整理报送。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请各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1.3、研究生处汇总名单后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将审定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
2.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班干部将申请表交(附件1)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于10月12日前将申请表提交到研究生处。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会干部将申请表(附件5)交至研究生会,由研究生会根据工作量等表现进行评选推荐并报学校团委,团委同意推荐后研究生会于10月12日前将申请表提交到研究生处。
2.2、研究生处结合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获得优秀干部奖学金名单后,由研究生处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原则。
2、研究生提供的评定材料必须真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当年评定资格。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培养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培养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838-5183032
研究生处
202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