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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点击数:来源: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实施办法》(飞院发[2022]8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工作的通知如下。

1、考核要求。

  考核合格的分数须≥75分,考核遵循“一票否决制”,凡是存在违反“师德”问题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合格的导师具备申请招收下一年度研究生的资格。

2、评价考核范围

所有在岗的校内研究生导师除本年度新增导师(附件3)外都需要参加此次的评价考核。

3、参评导师填写“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考核表”(附件1)交到归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注:同时担任学硕与专业的导师在“学科专业”处为一级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一起填写,中间用“/”进行区分,其中“电子信息”、“能源动力”、“资源与环境”等多领域的专业需填写为领域,其余专业可以填写为类别。例如“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大气科学/环境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

4、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考核表(附件1)部分考核点分数要求(需提供支撑材料):

  【3】按时参加校、院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培训。

  完成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培训内容,需要提供教师发展中心平台的截屏,获得2门学分课程者为5分,不能提供成绩单的0分。

相关内容: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线上培训的通知

https://grs.cafuc.edu.cn/info/1063/1907.htm

成绩单示例

  【6】支持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1次国内外学术交流。

  名下指导的2021级研究生参加过1次国内外学术交流:国内学术会议报告、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作品报告。参加率达到100%的5分,未到100%的(不含0%的)3分,未参加任何学术交流活动的0分。受聘不满两年的导师此项不考核,计5分。

  示例:

(1)XXX,学号S2021XXXXXX,2023年国际表面科学技术与应用大会,会议地点:重庆,会议时间:20230617-0618,报告题目“考虑吸收行为的单脉冲激光清洗CFRP多物理场仿真与试验研究”,交流形式“展板”。

(2)XXX,学号S2021XXXXX,2023年四川省力学学会固体力学专委会学术交流会,会议地点,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会议时间:20230812,报告题目“基于可压溃模型的复合材料夹芯修理结构弯曲性能分析”,交流形式“研究生论坛报告”。

  【8】鼓励研究生参与“学科/科技竞赛”,并提供时间、方法、经费等方面的条件支持。

  名下指导的2021级研究生参加科技竞赛比例达到100%的5分,不足100%的(不含0%的)3分,未参加任何科技竞赛的0分。受聘不满两年的导师此项不考核,计5分。

  示例:

(1)XXX,学号S2021XXXXXX,竞赛类型:第十七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竞赛作品题目“机场外来飞行物全天时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获西南赛区三等奖,2022.07.

  【19】积极承担科研项目,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每年均有以第一导师的身份招收研究生。

  每年都有第一导师身份招收研究生以及每年有积极申报科研项目5分,两项缺一3分,全缺0分。

  【20】本年度其他优秀材料补充情况。

  名下指导的2023届研究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附件4,附件5),计5分,其余0分)

  考核表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留存,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考核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附件1: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考核表

附件2: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汇总表

附件3:2023年新晋研究生导师名单

附件4: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5:2023届研究生优秀硕士论文名单

 

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14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寒假期间开展研究生导师线上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行2023年校内新晋研究生导师上岗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