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飞院发〔2022〕54号)文件精神,学院组织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经各二级学院和学科分委会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112名同志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现将审批通过的导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6月8日-6月14日)。公示期间,对材料有异议者,请实名向我校研究生处反映。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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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老师 刘老师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