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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招聘本学期“助管”和“助教”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1点击数:来源:


全体研究生:

前期“助管”“助教”岗位聘用后仍有部分岗位空缺,为了充分满足设岗单位和研究生申请岗位需求,现决定开展本学期 “助管”和助教岗位补充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应聘原则

1、同一研究生在担任“助研”工作的同时,可以申请“助管”或“助教”岗位。“助管”、“助教”与学校“勤工助学”岗位互斥(每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请三类岗位中的一种)。根据文件精神,工作时间由设岗部门根据研究生课表安排自行协商。申请“助管”或“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在应聘相应岗位前需征得导师同意。

2请用人单位优先考虑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研究生处已于202111-12月完成研究生家庭困难认定工作,研究生处在申请“助管”和“助教”岗位汇总表中将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进行核对标注。)

3、每名研究生只能应聘一个“助管”岗位或一个“助教”岗位,不得同时兼任其它 “助管”或 “助教”岗位工作,此次提供的“助管”和“助教”岗位面向2020级、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019级研究生不设立“助管”和“助教”岗位。

二、“助管”和“助教”岗位职责及津贴

1、“助管”岗位职责:承担学校有关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设岗单位确定。

2、“助教”岗位职责:(一)课程教学辅助。根据主讲教师要求随堂听课,协助教师顺利开展课堂教学,包括做好考勤记录、习题课辅导,参与公共讨论等。(二)答疑和辅导。对学生进行课后答疑和辅导,协助教师完成作业批改,成绩记录等工作,并将学生学习情况反馈给主讲教师。(三)网络教学辅助。协助教师维护课程网站,开展网上互动,网上作业批阅,学生网络活动监测等。(四)主讲教师布置的其他与课程相关的辅导工作。

工作量:1个助教岗位至少应承担4个单班的整学期课程辅助教学或者6个单班的半学期课程辅助教学(前后学期均开课),

3、“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为300/月,由学校承担。“助管”每月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0小时;“助教”每周工作不少于8小时(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学时),如果助教岗位仅有半学期课程,则每4个单班的半学期课程按0.5岗算,按3个月津贴发放 学期末研究生处按考核的工作量发放津贴。

三、岗位应聘程序

1、有意向应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汇总表》(详见附件1“备注中岗位差额)在微信端打开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top/vj/P9MSQRZ.aspx,填写《“助管”岗位申请表》进行岗位申请;有意向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聘用汇总表》(详见附件2备注岗位差额),在微信端打开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top/vj/wYauNkv.aspx,填写《“助教”岗位申请表》进行岗位申请(前期助管和“助教”岗位申请工作中获得聘用的研究生,本轮不得再申报岗位,已被聘用名单请查看附件12:研究生“助管”岗位和助教岗位汇总表)。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助管”或者“助教”岗位,若同时填报 “助管”或“助教”岗位,后台将进行随机删除,仅保留其中一条申请信息,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33日。(在申请岗位时每名研究生只能提交一次申请表,申请岗位时请注意岗位对应的链接,可以提前和岗位负责老师进行联系沟通,请考虑充分后再进行提交。

2、申请填报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处将汇总的“助管”和“助教”岗位申请名单发送给各设岗单位,请设岗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选拔方式和上岗人员(请设岗单位优先考虑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如相关岗位申报人数少于岗位聘用人数,用人单位可以联系申请其他岗位的研究生进行调整),并在研究生“助管”和“助教”岗位汇总表(附件1和2)填写完成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请负责 “三助”工作的老师38日前将研究生“助管”和“助教”岗位汇总表电子版通过OA发送给研究生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科曹怀春老师。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可以从“助管”或“助教”岗位汇总表中挑选岗位进行申请。获聘后研究生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助管”岗位培训由用人单位负责,“助教”培训由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负责组织。

2研究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助管”或者“助教”工作的,应提前1周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协商确定不再继续“助管”或“助教”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报研究生处备案。在上岗期间,若有研究生因无法承担上岗任务并要求调换人员的,须报研究生处,获得批准后可进行调换。

3、未经学校批准,主讲教师不得安排助教独立承担课程主讲任务,也不得安排助教参与期中期末考试监考和试卷评阅。严禁主讲教师安排助教从事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

4、每月月末,用人单位需根据研究生助教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质量对“助管”和“助教”岗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处。

5、助管和助教聘任、考核和管理中如出现争议,研究生本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诉意见,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如用人单位无法解决,由研究生处协调解决。

 

研究生处

202231

附件1: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汇总表

附件2: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和“助教”岗位聘用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和第二轮“助教”岗位申请及聘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