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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点击数: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程序管理规定》(飞院研发〔2020〕10号)文件的要求,本学期应进行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完成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请各单位在开题前3天内向研究生处学位科提交“开题答辩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一份),在开题结束后7天内向研究生处学位科提交“开题答辩成绩表”(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一份)。论文开题报告书由各培养单位留存。

若有学生需延迟开题,请按规定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延期申请表》,并提交一份纸质版(逐级签字盖章)至研究生处存档。



研究生处学位科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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