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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后上课及教学周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点击数:来源:

接学院办公室《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院部各单位放假安排为:

(1)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共8天。

(2)2023年10月7日至10月8日上班(第六教学周周六至周日)。

根据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现将中秋、国庆假期前后上课事宜通知如下:

(1)2023年9月28日9-10节全校停课,停上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

(2)2023年10日7日执行第五教学周周四课程;

(3)2023年10月8日执行第五教学周周五课程。

(4)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中前九周教学周原为2-9周,现在调整为2-10周,为保证课时量,第10周需按照第6周的课表上课,(3313、3413、3308、3408、3513、3225、3325、3412)在这些教室上课的课程按照第6周安排的正常时间上课,其他特殊教室(计算机机房、3601、3501)上课的任课教师需自行协调时间补课,并通知到所有学生。

(5)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中后九周教学周原为11-18周,现在调整为12-19周,(3313、3413、3308、3408、3513、3225、3325、3412)在这些教室上课的课程第19周按照正常上课时间上课,在机房等其他特殊教室上课的课程请任课教师自行协调19周的使用时间,研究生教管系统内课表上面会将周次进行更新。

(6)第11周、20周为考试周。



研究生处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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