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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3点击数: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

为持续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导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关于修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飞院发〔202254号)文件要求,根据本学位点的研究生招生规模、生师比、学科评估等实际情况,开展我校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二、遴选程序

符合硕士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向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原则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老师只能申请所属本单位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到申请后,对相关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并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满足导师遴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议后公示(详见附件1中第七条)。

申请人员需填写导师遴选申请表。导师遴选申请表中申请指导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请遵照各学院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设置一览表要求规范填写(附件8)。遴选学术学位导师,如具有工程实践或实务经历者,同时申请相近类别的专业学位导师除填写学术型导师遴选申请表外(附件2,还需填写专业型导师遴选申请表(附件3。遴选专业学位的导师,需填写对应的专业领域。

本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的申请表及汇总表按学科/专业汇总,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导师遴选相关表格见附件,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导师遴选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职称文件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留存。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5月15日之前完成遴选的全部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表、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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