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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转递和留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点击数: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转递和留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材料

研究生档案是记述和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的,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凡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其报考材料以及从进校到毕业离校前的各个阶段,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材料。

研究生档案分为业务档案和人事档案两大类,由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负责,并安排专人具体办理,档案应保存在保险柜或铁皮柜中,要求做到安全、保密。

研究生人事档案是指原有个人档案(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在职阶段)及研究生在报名、招生、录取、培养、毕业、学位授予、就业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记载个人学习情况、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奖惩情况的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离校时转寄(清单见附件1)。

研究生业务档案是指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档案材料,毕业后留存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清单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和发送工作,整理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的档案信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在研究生档案中增加或撤出材料,不得更改、涂画档案材料。

2.将所有需要归档的材料完整、准确地装入毕业研究生本人档案中,认真核对材料内容并在档案袋《研究生档案材料目录》做好标记;"材料名称”栏内未列入但需存档的材料,要在“材料名称” 栏内手工填写清楚。

3.做好档案保管工作,注意防水、防火、防盗。

4.毕业研究生档案毕业即转递,及时掌握档案去向。

三、其它

1.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按学校党团组织管理政策办理。

2.二级学院需向毕业研究生做好档案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3.二级学院需做好档案的交接、查阅与转递的纸质和电子记录,并长期留存备查。

 附件1:研究生人事档案袋封面.docx 

 附件2:研究生业务档案袋封面.docx


研究生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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