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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点击数:来源: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实施办法》(飞院发[2022]8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工作的通知如下。

1、考核要求。

  考核合格的分数须≥75分,考核遵循“一票否决制”,凡是存在违反“师德”问题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合格的导师具备申请招收下一年度研究生的资格。

2、评价考核范围

  所有在岗的校内研究生导师除本年度新增导师(附件1)和未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都需要参加此次的评价考核。

3、参评导师填写“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考核表”(附件2)交与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注:同时担任学硕与专业的导师在“学科专业”处为一级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一起填写,中间用“/”进行区分,其中“电子信息”、“能源动力”、“资源与环境”等多领域的专业需填写为领域,其余专业可以填写为类别。例如“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大气科学/环境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

4、部分考核点分数要求:

  【3】按时参加校、院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培训。

完成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培训内容,需要提供教师发展中心平台的截屏,获得四门学分课程者为5分,不能提供成绩单的0分。

  【6】支持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1次国内外学术交流。

名下指导的2019级,2020级研究生参加过1次国内外学术交流:国内学术会议报告、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作品报告。参加率达到100%的5分,未到100%的(不含0%的)3分,未参加任何学术交流活动的0分。受聘不满两年的导师5分。

  【8】鼓励研究生参与“学科/科技竞赛”,并提供时间、方法、经费等方面的条件支持。

名下研究生参加科技竞赛比例达到100%的5分,不足100%的(不含0%的)3分,未参加任何科技竞赛的0分。受聘不满两年的导师5分。

  【19】积极承担科研项目,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每年均有以第一导师的身份招收研究生。

每年都有一导身份招收研究生以及每年有积极申报科研项目5分,两项缺一3分,全缺0分。

  【20】本年度其他优秀材料补充情况。

名下指导的2019级研究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分,其余0分)

5、详细信息见“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的通知”https://grs.cafuc.edu.cn/info/1021/1901.htm。

 

   考核表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留存,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考核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附件1: 关于艾毅等同志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通知

附件2: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考核表

附件3: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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