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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及课酬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2-12-16点击数: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及课酬发放标准

飞院发〔2016〕66 号

(一)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当量课时数核定

研究生处按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的当年各专业教学计划课时数,结合人数系数、加班系数、课程工作量系数等,计算其当量课时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量课时数=计划课时数×人数系数×课程工作量系数×加班系数

1.对于人数系数,按下表计算当量学时:

人数
40
41-60
61-110
111-150
151
系数
1.0
1.2
1.5
1.8
2.0


2.加班系数规定为:工作日从8:30~22:00上课为1.0, 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课为1.2。

3.课程工作量系数按下列办法确定(1)新开课程系数为1.1;(2)数学类课程、英语类课程系数为1.2;(3)经学校批准的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在该课程原有课程工作量系数的基础上乘以1.4,经学校批准的采用全英语教学的课程,在该课程原有课程工作量系数的基础上乘以1.8。

(二)教学酬金标准

教学酬金的发放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的当量课时数和当年课时费标准确定,当年课时费标准为上年本专科当量课时费标准的 1.5倍。

教学酬金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教学酬金=当量课时数×上年本专科当量课时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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