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程序管理规定》(飞院研发〔2020〕10号)文件的要求,本学期9月至10月需进行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完成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研究生填写“论文中期报告”,交导师及培养单位检查、评定,论文中期报告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各培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2025年10月29日)内组织完成中期检查,并在中期检查前3天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中期检查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在中期检查后7天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中期检查成绩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中期检查安排表、成绩表。
若有学生在中期检查后需修改论文题目的,请按规定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修改申请表》,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并提交一份纸质版至研究生院存档。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