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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点击数: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程序管理规定》(飞院研发〔2020〕10号)文件的要求(详见附件1),本学期应进行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完成2021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在2022年12月24日前完成2021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请各单位在开题前3天内向研究生处学位科提交“开题答辩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一份)(详见附件2),在开题结束后7天内向研究生处学位科提交“开题答辩成绩表”(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一份)(详见附件2)。论文开题报告书由各培养单位留存。

若有学生需延迟开题,请按规定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一份纸质版(逐级签字盖章)至研究生处存档。

特别提醒:自2021级研究生开始,开题前无需再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查。

有关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要求和表格见附件。

多谢合作!

研究生处学位科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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