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馆: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境,发挥研究生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各单位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设立应符合《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要求。
二、各设岗单位按“三助”岗位申报审批表的要求,填报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用人要求等。
三、从本学期开始,助研、助教、助管的岗位每学期都要进行申报审批。助教类岗位必须为本学期开设课程,同一教学班级仅能支撑1名同学作为助教,并要求设岗教师提供课表进行证明;助研类岗位需提供项目计划任务书或下达文件,项目的研究时间必须覆盖本学期,已结题或超期项目不属于助研范畴,国家级项目原则上支撑不超过3名同学,省部级项目原则上支撑不超过2名同学,其余项目仅能支撑1名同学作为助研类岗位,经费较多(100万元以上)的研究项目可以适当增加1-2名同学;助管类岗位可以涵括二级学院的研究生兼职本科辅导员,需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的副书记签字盖章提供证明,其余每个实验室、办公室等管理岗位仅能支撑1名同学进行申报。如有发现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申报,研究生处有权停发该学期违规申报研究生的“三助”补贴。
四、“三助”属于国家助学金体系,有正式工作的研究生不属于资助范畴,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关。
五、请各二级学院将2017-2018-2学期“三助”岗位申报表汇总后,于3月9日前报研究生处。
附件1:三助岗位申请表
附件2:三助岗位审批表
附件3:三助岗位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