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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7点击数: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持续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导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关于修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飞院发〔202254号)文件要求,根据本学位点的研究生招生规模、生师比、学科评估等实际情况,开展我校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二、遴选程序

 符合硕士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向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原则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老师只能申请所属本单位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到申请后,对相关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并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满足导师遴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议后公示(详见附件1中第七条)。

 申请人员需填写导师遴选申请表。导师遴选申请表中申请指导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请遵照各学院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设置一览表进行规范填写(附件8)。遴选学术学位导师,如具有工程实践或实务经历者,可认定为相近类别的专业学位导师申请表中除必须填写一级学科外,还需填写相同门类下专业类别及领域。例如:申请航空电子电气学院的“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可填写“电子信息”专业类别下“控制工程”专业领域。遴选专业学位的导师,需填写对应的专业领域。例如:申请计算机学院的“电子信息”专业类别,需填写“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和“网络与信息安全”3个专业领域之一。

 本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的申请表及汇总表按学科点汇总,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导师遴选相关表格见附件,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导师遴选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职称文件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留存。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5月15日之前完成遴选的全部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硕士生导师遴选申请表、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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