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流程,稳妥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考核。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其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并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各招生二级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及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成员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另设设秘书1至2人。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4.坚持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全程公示制度、复试旁听制度、招生复议制度及复试培训制度。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须达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规定的基本要求,上线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复试比例。
3.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满足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复试加试科目大纲),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学校将为残疾考生参加复试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残疾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审核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的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
以招生二级学院通知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复试方式。
体育专业采取线下复试(含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
其他专业均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含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
远程复试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

图1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入口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专业课考核、综合情况面试。工商管理专业考生参加思想品德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笔试。
1.专业课考核原则上在综合面试环节以提问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满分均为100分,合计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3.综合情况面试旨在全面考察考生的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体育专业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为线下笔试,其他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采用远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
5.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
6.工商管理专业的思想品德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复试工作其他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复试资格材料(必交)
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2)学业水平材料(选交)
外语水平证明、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等体现学业水平的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3)专项计划材料(如适用,必交)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PDF格式)
材料提交要求:请将各项材料分别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按以下规则命名:
(1)学院+考生编号+姓名+复试资格材料.pdf
(2)学院+考生编号+姓名+学业水平材料.pdf
(3)学院+考生编号+姓名+专项计划材料.pdf
扫描件须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审核,原件需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2.复试组织
考生须按学院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前培训与系统演练,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注意事项及操作说明请参照我校公布的《考生复试操作手册》。参加体育专业线下复试的考生,请遵照《体育专业复试方案细则》执行。
3.复试费用
(1)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
(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现场复试考生于复试现场缴纳。
(3)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者,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4.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根据学院通知统一进行。
温馨提示:如考生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参加远程网络复试,须在复试开始前至少2天联系报考学院。体育专业考生复试地点及时间以航空体育学院通知为准,请提前规划行程,合理安排时间。
七、调剂工作
1.对于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或无人上线的学科/专业,我校将接受校外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政策。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
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志愿,未通过该系统完成的调剂录取一律无效。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按教育部统一安排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通知。
4.调剂程序:我校发布调剂缺额信息 →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 志愿锁定12小时后,我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 考生准备复试材料 → 资格审核通过 →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 → 参加复试。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指南。我校调剂政策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该办法将于调剂系统开通后在官网公布)。体育专业调剂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线下复试。
5.考生如已被某二级学院复试淘汰,我校将不再接受该考生向同一学院提出的二次调剂申请。
八、拟录取工作
1.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英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英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10%
工商管理专业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思想品德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0%+英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英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10%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录取规则:
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其次录取调剂考生。
同一优先级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环节,其已获得的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将予以取消。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4.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中任何单项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个人档案无法调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等情况,均不予录取。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违规处理
1.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复试中泄露试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帮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在校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十、监督与举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38-5183046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838-5182001
十一、应急预案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在面试准备或进行中遇到困难,可在接到复试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申请,学院将视情况提供必要协助。
2.复试过程中,如因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非人为原因导致复试中断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相关学院可择期组织考生重新复试。
3.如遇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突发情况,学校认为确有必要时,可统一组织再次复试。
十二、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应届及非应届拟录取考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者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本办法与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的最新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相关复试材料见附件下载!)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26年3月24日